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桂09执恢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auction.jd.com/)对杨杰名下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美林别墅39号楼-1至3层A建筑面积为371.41平方米的一栋四层钢混结构小型非成套住房房地产进行司法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北京市顺义区美林别墅39号楼-1至3层A建筑面积为371.41平方米的一栋四层钢混结构小型非成套住房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京房权证顺私字第71321号】。
(一)标的物情况介绍:
建筑面积:371.41平方米;房屋性质及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所在楼层数/所在楼房总层数:-1-3/4;结构:钢混;层高:约3米;建成年份:约2004年。
标的物实况:标的物为联排别墅中的边套,南北朝向,整栋楼外墙为装饰墙和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内门为实木门,窗为塑钢窗,地面为大理石,房间地面为木地板,内墙部分为硅藻泥,部分为瓷砖,部分为装饰墙体或墙布,天棚吊顶,室内楼梯为实木踏面木扶手,卫生间厨房为瓷砖到顶,天棚为吊顶。室内水卫电照暖气配套齐全。空间布局为一层一房一厨一卫一厅,二层为二房一卫,三层为为四房一卫,负一层为两房一厅,附带有一个院子可以使用,位于小区中间位置,旁边有观景花园,成新率70%。标的物靠近院子后门部分为加建的部分。(标的物使用详情可查阅评估报告或自行到房屋外进行看样)
特别提醒:竞拍人应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拍卖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由虚构购房资格的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
起拍价:1927.144万元,保证金:1385.4万元,增价幅度:9.6万元。
二、拍卖要求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下京东账号竞买,如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理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行为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网络司法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七、拍品成交后,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无。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等方式付款: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
账号:6228400847103053766(推荐使用)
2、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简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成交后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京东网竞拍界面查询,拍卖结束前均可支付保证金,建议您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支付保证金,以免因支付限额等问题错过拍卖,支持的支付方式以页面显示为准。
如果碰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的竞买帮助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622-958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参拍咨询电话:0775-2659842(周法官)
网辅机构: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400-023-3338、13321758807(卢)
法院监督电话:0775-2659954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结束前均可支付保证金,建议您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支付保证金,以免因支付限额等问题错过拍卖,支持的支付方式以页面显示为准,具体可联系京东拍卖客服:400-622-9586。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
账号:6228400847103053766
并于法院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按国家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26599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